刘倬律师亲办案例
容留他人卖淫被捕,律师辩护获得轻判。
来源:刘倬律师
发布时间:2018-05-29
浏览量:880

【审理法院

四川省成都市郫都区人民法院

【委托代理人

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  刘倬律师

案件背景

李某与女友开设了按摩店,容留他人在店内招揽嫖客,并从中抽头盈利。20185月,检察院以被告人涉嫌容留卖淫罪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。李某被刑事拘留后,其亲友委托本律师参与侦查阶段、审查起诉阶段及审判阶段的辩护工作。

辩护工作

接到委托后,本律师立即了解案情、收集证据,并多次积极与李某进行沟通。在审查批捕阶段,依法向人民检察院提交了法律意见书,申请变更强制措施。在审判阶段,依法向法庭提出辩护意见,认为李某系初次犯罪,具有坦白及认罪悔罪情况,应从轻处理。

裁判结果

人民法院于20185月开庭审理本案,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意见,予以从轻处罚,最终判决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,并处罚金10000

律师点评

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罪是一个选择性罪名。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这三种行为,不论是同时实施还是只实施其中一种行为,均构成本罪。引诱、容留、介绍他人卖淫是否以营利为目的,不影响本罪的成立。本案中,律师抓住案涉店铺分别在李某与女友名下的实际情况,结合李某的法定和酌定从轻情节,最终使李某获得了轻判。





以上内容由刘倬律师提供,若您案情紧急,找法网建议您致电刘倬律师咨询。
刘倬律师主任律师
帮助过7230好评数64
  • 办案经验丰富
  • 服务态度好
  • 咨询解答快
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摩里中心22楼2202号
LAWYER INFORMATION
律师信息
  • 律师姓名:
    刘倬
  • 执业律所:
    四川仁卓律师事务所
  • 职  务:
    主任律师
  • 执业证号:
    31510*********254J
CONTACT ME
联系本人
  • 服务地区:
    四川-成都
  • 地  址:
    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二环路西二段12号摩里中心22楼2202号